2009年8月22日 星期六

需然, 我等的, 是他

第一次見面時你的注視, 第二次見面時你走過來跟我說話的情形, 然後, msn上的對話, 電話的邀約, 你細說年少的種種時的語調神情, 酒吧把酒聊天時的氣氛, 地鐵站內你第一次牽我手時的心情….這些這些, 我都還記得很清楚.

然後, 一起做了普通情侶會做的事, 去看電影, 去逛街, 去吃飯, 常常叫得太多, 吃得好飽. 喜歡跟你手拖手, 走得很近的感覺, 那令我覺得很安心. 喜歡聽你說你那奇怪的事, 不單是因為那實在太神奇, 還因為那是你的事, 你的想法. 需然很多時候那些事在我認知範圍以外, 我沒能全部明白, 但我是相信的. 需然我幫不上忙, 至少, 我想在精神上能夠支持你.

我一直不知到你喜歡我甚麼. 樣子需不至於令人吐飯, 但肯定比不上你那做model的前女友吧? 身材平平無奇, 髮質也不好, 又不懂化妝, 衣服是便宜貨, 不夠溫柔, 不懂花心思逗你高興, 沒有有趣的話題, 沒錢.. 和你生活圈子的人相比, 我只是個沒趣又平凡的女子. 可是, 你這樣子無聲無息的離開, 轉了facebook relationship status, 把你和前女友再次走在一起的事公告天下, 對我的電話短訊卻從不回覆. 這樣也太狠了吧? 我就連你的一個解釋也不配有嗎? 為我花一分鐘回一個短訊也不值得嗎?

原來變心可以是突如其來, 毫無徵兆的.

其實至今還未聽到你親口解釋/承認, 可是, 一個月了, 正常的親侶不會一個月也不會對方的電話/短訊吧?

能等到現在我已經覺得自己是瀕臨絕種動物了.

這幾天, 早上起來時都看到電話有短訊, 是那些夜鬼/身在異地的人半夜傳來的.都是安慰的話(算是吧).

謝謝你們, 需然, 我等的, 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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